为进一步深化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现将我市第十一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龙南市某学校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应招未招案
2025年7月31日,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龙南市某学校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涉嫌未履行公开招标程序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该项目监理服务费用共计144.33万元,达到依法必须公开招标规模,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公开招标程序。
2025年9月10日,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龙南某发展有限公司处以罚款0.72万元。
二、龙南市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3标段违法转包案
2025年6月5日,龙南市水利局对龙南市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3标段涉嫌违法转包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龙南市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3标段于2024年5月9日开标,中标单位为广东某实业有限公司,中标后将龙南市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3标段违法转包给赖某。
2025年9月4日,龙南市水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和《江西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第八十四条规定,对广东某实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43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0.59万元,并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了处罚。
三、龙南市某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品目四)差别歧视待遇案
2025年12月2日,龙南市财政局对龙南市某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品目四)项目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代理机构江西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以不合理内容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直接或变相对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设置阻碍、限定供应商所在行业或限制其他行业供应商参与竞争,属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行为。
2026年1月8日,龙南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对江西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警告一次,并作出行政处罚。
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破坏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影响了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引以为戒,切实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