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格式文本13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 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 招标人 | 于都县城市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项目名称 | 于都县202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设计 | ||||||||||
| 建设地址 | 于都县老城区及工业新区 | ||||||||||
| 工程类别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
| 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 本项目位于赣州市于都县老城区及工业新区,改造范围涉及7个片区(长征广场西片区、长征广场东片区、名门世家片区、濂溪路片区、长龙路片区、集结桥北片区、芦林片区),惠及户数10512户,改造面积约86万平方米,主要包含道路、给排水、排污、弱电、燃气、充电棚、照明、停车位等基础设施改造。具体建设规模如下:道路改造351063㎡,雨水管网改造27870m,雨水检查井507座,雨水沉泥井290座,砖砌水沟47370m,UPVC管251485m,污水管网改造25077m,污水检查井1053座,污水小方井3974座,成品玻璃钢化粪池1293套,隔油池94座,太阳能壁灯651套,太阳能路灯378套,非机动车棚16710㎡,配建停车位1970个,充电桩199个,出入口道闸112个,改造市政中压管道15400米、防型NB 物联网燃气表8000套、增设燃气泄漏报警探测器300套、增设调压设施压力远传监测系统300套及其他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 ||||||||||
| 中标范围 |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 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技术咨询服务 | ||||||||||
|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12日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含联合体单位信息) | |||||||||||
| 中标候选人1单位名称(含联合体单位) | 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 | |||||||||||
| 投标报价 | 2488000.00 元 |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胡邦 | 注册专业和编号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CS20133200737 | ||||||||
| 投标使用的业绩 | 一、资格业绩:上饶市广丰区城区排水系统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二、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业绩:(1)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及管网建设项目、(2)上饶市广丰区城区排水系统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三、项目负责人业绩:(1)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及管 网建设项目、(2)无锡市玉祁永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 四、拟派本项目设计其他人员:1、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冯仕训,证号:CS20203201196;2、道路专业负责人:朱怡,证号:AD243200593;3、结构专业负责人:刘刚,证号:S20093202479;4、电气专业负责人:陈永光, 证号:DG20213201391;5、动力专业负责人:张宸瑜, 证号:CD20193200255;6、造价专业负责人:李春花,证号:建[造]11173200010812。 五、企业投标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 ||||||||||
| 投标使用的奖项 | 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奖项:(1)江温州市瓯江口一期北片区市政道路工程、(2)长江路(太湖大道-泰山路)改造工程。 | ||||||||||
| 拟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中标候选人2单位名称(含联合体单位) | 江苏龙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 | |||||||||||
| 投标报价 | 2628000.00 元 |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谭晓莲 | 注册专业和编号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CS20113200509 | ||||||||
| 投标使用的业绩 | 一、资格业绩:马鞍山市老城区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前期设计服务; 二、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业绩:(1)城区雨水管涵及闸站改造工程设计、(2)马鞍山市老城区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前期设计服务; 三、项目负责人业绩:(1)马鞍山市老城区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前期设计服务、(2)城区雨水管涵及闸站改造工程设计。 四、拟派本项目设计其他人员: 1、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刘清泉,证号:CS20103200268;2、道路专业负责人:段秀娟,证号:AD243200226;3、结构专业负责人:顾羽,证号:S20193203960;4、电气专业负责人:佘涛涛, 证号:DG20203201334;5、动力专业负责人:沈辉, 证号:CD20233400165;6、造价专业负责人:袁英,证号:建[造]11193200029949。 五、企业投标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 ||||||||||
| 投标使用的奖项 | 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奖项:(1)宝水新区海绵城市综合体系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2)浦口区团结河、巩固河、芝麻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 ||||||||||
| 拟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中标候选人3单位名称(含联合体单位) | 中铁城际规划建设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 | |||||||||||
| 投标报价 | 2345000.00 元 |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周旭初 | 注册专业和编号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 CS20183500352 | ||||||||
| 投标使用的业绩 | 一、资格业绩:望都县城区排水管道改造提升项目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二次); 二、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业绩:(1)望都县城区排水管道改造提升项目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二次)、(2)南安国际石材智慧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图设计; 三、项目负责人业绩:(1)望都县城区排水管道改造提升项目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二次)、(2)保定市满城区复兴路西延(通济街-S332)基础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一标段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四、拟派本项目设计其他人员: 1、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程浩,证号:CS20171300502;2、道路专业负责人:陈日安,证号:AD241300067;3、结构专业负责人:尹晓华,证号:S20121301497;4、电气专业负责人:严昱, 证号:DG20151400303;5、动力专业负责人:刘彦国, 证号:CD20171200205;6、造价专业负责人:孔彦彦,证号:建[造]11201300001552。 五、企业投标资质: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市政行业工程设计城镇燃气工程乙级。 | ||||||||||
| 投标使用的奖项 | 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奖项:(1)临汾市尧都区尧贤路南延(华州街至南外环街)道路工程EPC总承包、(2)西安市鄠邑区沣京路、南北七号路拓宽改造项目Ⅱ标段设计。 | ||||||||||
| 拟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 |||||||||||
| 单位/评委 | 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龙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中铁城际规划建设有限公司 | ||||||||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
| 评委1 | 56.00 | 0.00 | 56.00 | 54.00 | 0.00 | 54.00 | 60.00 | 0.00 | 60.00 | ||
| 评委2 | 65.00 | 0.00 | 65.00 | 62.50 | 0.00 | 62.50 | 61.50 | 0.00 | 61.50 | ||
| 评委3 | 60.50 | 0.00 | 60.50 | 61.50 | 0.00 | 61.50 | 60.00 | 0.00 | 60.00 | ||
| 评委4 | 65.00 | 0.00 | 65.00 | 65.50 | 0.00 | 65.50 | 65.00 | 0.00 | 65.00 | ||
| 评委5 | 60.80 | 0.00 | 60.80 | 65.30 | 0.00 | 65.30 | 65.20 | 0.00 | 65.20 | ||
| 评标得分 | 92.08 | 90.83 | 89.82 |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3 |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3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 |||||||||||
| 单位名称 | |||||||||||
| 废标原因 | |||||||||||
| 认定依据 | |||||||||||
| 异议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 于都县城市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970759369 | ||||||||||
|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中乐九建工程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王乐 18296748950 | ||||||||||
| 投诉联系方式 | |||||||||||
|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97-6333500 | ||||||||||
| 注: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废标,如需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填写“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