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持续规范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江西省民用建筑节能和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等规定,按照我厅向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报备的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决定开展2026年度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一)检查对象
1.全省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2.全省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勘察设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3.本省注册的具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图审机构”)。
(二)检查时间
2026年10月—12月。
(三)检查内容
1.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合规情况,重点检查注册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标准。
2.勘察设计单位市场质量行为和注册人员执业行为合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接业务。
3.受检项目是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是否存在危害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情况,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注册人员的执业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图审机构审查行为及审查质量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有关规定承接审查业务,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无障碍设施、装配式建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房屋抗震设计、全民健身、“一老一小”等要求;是否存在危害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情况,审查人员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四)检查方式
勘察设计单位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江西住建云项目监管一体化平台下载勘察设计文件电子文档,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五)其他
1.各设区市(赣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合适方式相应开展本年度执法检查,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杜绝“走过场”式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依法依规处理,及时督促整改,于2026年11月15日前报送检查情况。
2.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联系电话:0791-86399551
邮 箱:jnkjc@zjt.jiangxi.gov.cn
二、全省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26年10月—12月。
(二)检查内容
1.2025年度全省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中存在问题项目的整改情况。
2.各设区市(赣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贯彻落实国家、省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情况。
3.各地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三)检查安排
1.确定检查项目(10月30日前完成):在江西住建云平台抽取检查项目,结合建设进度和各地2025年度已开展行政检查项目情况,确定本次检查项目。
2.开展执法检查(11月30日前完成):组织专家对抽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已完成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和相关原材料取样送检。
3.督促项目整改(12月30日前完成):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项目责任主体限期完成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四)其他要求
1.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于2026年11月15日前,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报送2026年度本地区行政检查情况。
2.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要求,本次检查运用“一码通行”系统扫码入企,依法规范实施检查,做到检查前准备细致充分、检查中工作严谨规范、检查后续处理无缝衔接。
3.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联系电话:0791-86266215
邮 箱:jxspzb2023@126.com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