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办建设〔2019〕244号),我厅受理了抚州鹏程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以告知承诺方式提交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延续申请(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经专家评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或举报。
一、申请类别: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乙级资质
二、人员
单位名称 | 人员 |
抚州鹏程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技术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彭和平 360425********0215 可认定检测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 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相同,11人: 彭和平 360425********0215 毛学军 362522********4016 李乐华 362502********4434 周桂文 362422********5110 刘毓楠 362301********057X 刘仰财 360724********2013 李 俊 360121********6959 郭庭生 362501********2016 朱秋玲 360102********6340 何吉仁 362532********0837 罗早明 362525********0072 |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2日至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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